Shandong  Osas  Safety  Consulting  and  Evaluation  Co., Ltd

安全评价资质

N

新闻中心

NEWS INFORMATION

首页 >> 新闻中心 >>行业动态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详细内容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11-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生活救助的,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三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对防灾、抗灾、救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3-2319883  晏京美:13953373600  刘兰芳:13953300155

联系邮箱:ohsas2002@163.com

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A层

邮政编码:255000

COPYRIGHT 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  鲁ICP备2023012538号



官方平台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