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Osas Safety Consulting and Evaluation Co., Ltd
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国家资质
非煤矿山专项安全评价国家资质
安全评价资质
二级标准化评审单位
烟台市鑫福兴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烟台市鑫福兴能源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供销石油烟台有限公司牟平八站,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刘家夼村,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有员工2人(不含法定代表人),配备了1名专职安全员,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定期参加当地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了安全培训合格证,具备从业资格。
公司设埋地油罐区一座且内设4台卧式双层油罐(含2个20m³汽油储罐、2个20m³柴油储罐),其油品储罐总容积为60m³(柴油罐溶剂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为三级加油站。于2023年1月29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烟危化经[2021]030006号),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至2024年04月29日。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项目成员
姓 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李新军
1700000000200739
032121
评价组成员
李 林
1700000000200748
030937
毛志萍
1700000000200662
023036
霍同春
S011021000110201000287
025944
张苗苗
1700000000200308
022290
吴 凡
S011041000110203001342
039936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王 欣
S011037000110191000700
036101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加旭
0800000000101051
004761
技术负责人
晏京美
0800000000101026
004760
技术专家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评价过程
工作人员
工作时间
李新军、张苗苗
现场考察
2023.12.13
现场检查
编制评价报告
2023.12.11-2024.3.28
报告校核
内部审核
技术负责人审核
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
2024.6.30
评价报告写成时间
2024.4.10
有必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无
评价方法:
根据该加油站特点,选用安全评价检查表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安全评价检查表是由对工艺设备、贮运、操作、管理等方面情况熟悉并具有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事先对分析事项进行详尽的分析和充分的讨论,根据相应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列出单元、部位和检查项目以及检查要求等内容的表格,逐项检查评价,并做出安全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
评价组在现场检查和查阅技术及管理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法对公司合建站加油部分进行检查,评价组认为:公司符合安全要求,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中汽油、柴油的储存和零售,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证条件。
隐患整改情况复查表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复查情况
1
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制度中未明确获取及符合性评价的时限要求。(A)
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分标准》要求修订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制度。
已整改
2
油罐卸车区的移动式静电接地释放仪异常。
修复油罐卸车区的移动式静电接地释放仪并保持良好。
3
灭火器未定期检查且点检记录未及时填写,二氧化碳灭火器未称重计量。
灭火器每半个月检查一次且在点检记录中体现,其中二氧化碳灭火器需称重且计量单位应精确到克。
4
站区信息系统供电未设UPS不间断供电电源。
站区信息系统供电需设UPS不间断供电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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