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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双氧水主装置A及公辅设施)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时间:2025-02-06     作者: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原创】

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双氧水主装置A及公辅设施)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5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国亮,注册资本为贰亿贰仟肆佰伍拾万元整,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张店化工产业园昌国东路22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诊所服务;餐饮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化工产业园,昌国路以南、冯北路以西。该公司西侧蒽醌车间新建30000 吨/年新型助剂项目,目前正在准备试生产。公司东侧共设置3个新建项目: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15 万吨/年烧碱节能技术改造搬迁项目、23万吨/年(27.5%)双氧水及配套5000吨/年天然气制氢项目。15万吨/年烧碱装置为23万吨/年双氧水装置、15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配套;23万吨/年双氧水装置为15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配套;23万吨/年双氧水(27.5%)装置B为23万吨/年双氧水装置A配套;5000吨/年天然气制氢装置为23万吨/年双氧水(27.5%)装置配套。2018年12月21日取得了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备案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公布,[2021]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第591号、645号令修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及第89号令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系统分析和预测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对其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中双氧水主装置A及公辅设施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接收委托后组成了评价组,查阅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通过收集相关的资料,实地考察和现场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向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予以反馈并确认,最终完成了本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成员

姓   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蔡盛梅

S011032000110201000530

030735

评价组成员

霍同春

S011021000110201000287

025944

邸云青

S011037000110192001947

025943

李  林

1700000000200748

030937

毛志萍

1700000000200662

023036

吴  凡

S011041000110203001342

039936

报告编制人

霍同春

S011021000110201000287

025944

报告审核人

王    欣

S011037000110191000700

036101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加旭

0800000000101051

004761

技术负责人

晏京美

0800000000101026

004760

技术专家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

/

/

/

评价过程

工作人员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霍同春、蔡盛梅

现场考察

2024.9.27

霍同春、蔡盛梅

现场检查

2024.9.27

霍同春

编制评价报告

2024.12.25

邸云青

报告校核

2024.12.26

王欣

内部审核

2024.12.27

晏京美

技术负责人审核

2024.12.28

王加旭

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

2024.12.29

评价报告写成时间

2025.1.6

有必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评价方法: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采用了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

山东民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3万吨/年双氧水及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双氧水主装置A及公辅设施)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隐患整改情况复查表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复查情况

1

装置区设置的淋洗器缺少定期维护记录卡。

对现场设置的淋洗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已整改

2

生产装置顶层设置的防爆接线盒螺栓未紧固,失去防爆效果。

将防爆接线盒螺栓紧固到位。

已整改

3

装置西侧暂存罐人孔处缺少受限空间标识;装置北侧磷酸卸车处缺少危险性告知牌;空分车间内行车缺少吨位标识。

在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及相关的危险性告知牌。

已整改

4

双氧水过滤器(M-1302)进料管道上取样口处未设置双阀。

在取样口处设置双阀。

已整改

5

原料罐区内重芳烃储罐北侧蒸汽管道未进行隔热处理。

对蒸汽管道进行隔热处理。

已整改

6

氢气取样系统设置的压力表未标注最高压力红线。

在压力表上标注最高压力红线。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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