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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纤维素醚产品包装自动化提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时间:2025-01-14     作者: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原创】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纤维素醚产品包装自动化提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更名)成立于1992年12月7日,住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毕于东,注册资本为叁亿肆仟贰佰贰拾捌万柒仟零肆拾元,现有员工650人,经营范围:化工防腐设备、换热器设备、金属结构件的制造、销售、安装;机械设备及电器的安装;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系列产品、双丙酮丙烯酰胺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副产品工业盐、硫酸铵的销售;资格证书范围内自营进出口业务。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取得了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24]030752号,有效期为2024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0日,许可范围为:二甲醚300吨/年、二甲醚氯甲烷冷凝液(二甲醚含量70%-82%,氯甲烷含量30%-18%)(中间产品)1161.1吨/年、二甲醚氯甲烷蒸馏液(二甲醚含量70%-82%,氯甲烷含量30%-18%)(中间产品)7774.1吨/年。由于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企业于2024年11月25日对许可证进行了变更,许可范围未发生变化。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500万元在厂区内北侧现有成品库及医药级-后处理车间进行升级改造(建构筑物为利旧)进行纤维素醚产品包装自动化提升,2021年7月14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文件,项目代码:2107-370306-89-02-500408。2022年6月开工,2022年10月25日完成施工建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规定办理了交竣工相关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公布,[2021]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第591号、645号令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9号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系统分析和预测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对其纤维素醚产品包装自动化提升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接收委托后组成了评价组,查阅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通过收集相关的资料,实地考察和现场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向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反馈并确认,最终完成了本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成员

姓   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霍同春

S011021000110201000287

025944

评价组成员

邸云青

S011037000110192001947

025943

毛志萍

1700000000200662

023036

李  林

1700000000200748

030937

蔡盛梅

S011032000110201000530

030735

吴    凡

S011041000110203001342

039936

报告编制人

霍同春

S011021000110201000287

025944

报告审核人

王    欣

S011037000110191000700

036101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加旭

0800000000101051

004761

技术负责人

晏京美

0800000000101026

004760

技术专家

职称

专业

工作内容

/

/

/

/

评价过程

工作人员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霍同春、蔡盛梅

现场考察

2022.11.10

霍同春、蔡盛梅

现场检查

2022.11.10

霍同春

编制评价报告

2024.12.4

邸云青

报告校核

2024.12.9

王欣

内部审核

2024.12.10

晏京美

技术负责人审核

2024.12.13

王加旭

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

2024.12.13

评价报告写成时间

2025.1.10

有必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评价方法: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采用了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纤维素醚产品包装自动化提升项目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隐患整改情况复查表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复查情况

1

后处理车间内配电箱螺栓安装不全。

将配电箱螺栓安装补全。

已整改

2

仓库顶层产品暂存罐区未设置灭火器。

在仓库顶层产品暂存罐区设置灭火器。

已整改

3

后处理车间顶层开关箱缺少“当心触电”警示标志。

在开关箱添加“当心触电”警示标志。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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