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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店金乔第二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评价

时间:2026-02-05     作者: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原创】

淄博张店金乔第二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评价

项目简介:

淄博张店金乔第二加油站注册成立于1992年12月23日,注册号为:91370303730641141P,营业场所位于张店区潘南东路22号,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为梁其勇。该加油站原为山东雪银化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加油站,后因产权转移,于2001年更名为淄博张店金乔第二加油站。2024年6月14日该加油站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具体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梁其勇。主要负责人王海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齐菲菲均已取得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定期复审,证书在有效期内。

该加油站于2025年08月04日取得了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号:1122023001[2025]-03-D0432],报告结论为“合格,建筑物防雷装置符合现行国家防雷规范标准要求”,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该加油站于1997年10月27日,取得淄博市公安消防分局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淄公消监(验)字第19号)。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加油站等级划分,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汽油20m3×2+10m3+柴油10m3/2=55m3)(柴油减半计算)。该加油站于2023年04月28日取得了淄博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3年5月26日至2026年05月25日),证书编号为:鲁淄危化经[2023]000355号,因变更法人于2024年6月18日变更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淄危化经 [2024]000355号,证书有效期限未变,目前证书在有效期内。

该加油站于2024年07月12日取得了淄博市商务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2024年07月12日至2026年03月05日),证书编号为鲁油零售证书第3703093002号,批准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证书在有效期内。

该加油站已按照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的相关要求开展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活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的规定,经营许可证延期必须提供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山东奥萨斯安全咨询评价有限公司接收委托后组成了评价组,查阅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通过收集相关的资料,实地考察和现场检查,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向淄博张店金乔第二加油站予以反馈并确认,最终完成了本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成员

姓   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霍同春

1500000000201239

化工机械

评价组成员

蔡盛梅

1700000000200647

化工工艺

李  林

1700000000200748

电气

蒋桂明

1800000000300790

安全

周玉花

1800000000200843

自动化

报告编制人

霍同春

1500000000201239

化工机械

报告审核人

毛志萍

1700000000200662

安全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加旭

0800000000101051

安全

技术负责人

晏京美

0800000000101026

化工工艺

技术专家

/

/

/

评价过程

工作人员

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

霍同春、蒋桂明

现场考察

2026.01.22

霍同春、蒋桂明

现场检查

2026.01.22

霍同春

编制评价报告

2026.01.31

蒋桂明

报告校核

2026.02.02

毛志萍

内部审核

2026.02.03

晏京美

技术负责人审核

2026.02.04

王加旭

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

2026.02.04

评价报告写成时间

2026.02.05

有必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无

评价方法: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采用了安全检查表评价法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组认为:淄博张店金乔第二加油站符合安全经营条件,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第8号公告调整)中汽油(第1630号)、柴油(第1674号)的储存和零售。

隐患整改情况复查表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复查情况

1

加油站出口处未设置相应的标识牌。

在出口处设置标志牌。

已整改

2

储藏室内灭火器未按规定每半月检查一次。

按规定检查并做好记录。

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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